广州教师资格证体检的标准主要遵循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3年修订)》(粤教继〔2013〕1号),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点:
一、心脏疾病
严重心律失常、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:不合格。
先天性心脏病: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,合格。
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,合格:
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;
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;
心律每分钟50-110次;
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。
二、血液病
严重血液病:不合格。
单纯性缺铁性贫血:Hb≥90g/L(男性),女性高于80g/L,合格。
三、结核病
结核病不合格,但下列情况合格:
原发性肺结核、继发性肺结核、结核性胸膜炎,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;
肺外结核病,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,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。
四、呼吸系统疾病
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、严重支气管扩张、严重支气管哮喘:不合格。
五、消化系统疾病
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: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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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肝脏疾病
各种急慢性肝炎:不合格。
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等:不合格。
七、内分泌及代谢疾病
I型糖尿病、II型糖尿病伴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:不合格。
尿崩症、肢端肥大症、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:不合格。
八、神经及精神疾病
有癫痫病史、精神病史等:不合格。
九、结缔组织疾病
红斑狼疮、皮肌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:不合格。
十、寄生虫及传染病
晚期血吸虫病,晚期血丝虫病:不合格。
十一、色觉及听力
色觉检查异常者:不宜从事特定教学岗位。
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等: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。
十二、其他
严重口吃等:不合格。
体检中增加了特定检查项目。
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。
体检注意事项
穿戴着装:
1、体检当天着轻便服装,避免穿连衣裙;上衣避开有金属纽扣链条等金属;
2、女士体检当天建议穿戴前后无金属扣运动型内衣。
3、请不要佩戴项链和首饰。
准备材料:
1、个人身份证原件;
2、体检表(最好多打印1份,以备不时之需);
3、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(可提前粘贴在体检表上);
抽血方面:
1、抽血前一天晚上,避免熬夜、喝酒,饮食清淡,体检前一天晚上22点后不进食。第二天早上,不吃早餐,且少喝或不喝水;
2、尽量提早到体检点,抽血不宜过晚,且能避开扎堆人群;
其他方面:
女性经期前后3天避免妇科检查及尿检;体检前3天女性请勿同房。
体检工作实行无纸化通检,体检结果由各区认定机构统一收集。
体检结论将在指定平台反馈,如有疑问,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。
体检结论半年内有效,错过体检规定时间未完成体检的,不能补检,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