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BT 1977-2004 是中国轻工行业的推荐性标准,主要规范了唇膏产品的质量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内容,适用于以油、脂、蜡为主要原料,添加着色剂、香料等制成的口唇化妆品(唇膏、唇棒)。
一、适用范围
该标准适用于日常使用的唇用膏状化妆品,包括普通唇膏、变色唇膏、珠光唇膏等各类口唇着色产品,但不包括特殊用途唇膏(如防晒、药用等需额外审批的类别)。
二、核心技术要求
1. 感官指标
①色泽:均匀一致,与标样相符,无结块、变色。
②香气:符合规定香型,无异味。
③质地:膏体细腻、光滑,涂抹时延展性好,无颗粒感、无粗糙感。
④附着性:涂抹后附着良好,不易脱落或渗油。
2. 理化指标
①pH值:应在 4.0~8.5 范围内(接近皮肤弱酸性环境,减少刺激)。
②耐热性:45℃±1℃ 保持 24h,无软化、熔化、分层现象。
③耐寒性:-5℃~-10℃ 保持 24h,恢复至室温后无裂纹、分层。
④重金属限量:铅,砷,汞,砷(防止重金属中毒风险)。
3. 卫生指标
微生物限量:菌落总数;霉菌和酵母菌;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、大肠杆菌。
三、试验方法
①感官检验:通过目测(色泽、质地)、鼻嗅(香气)、手试(涂抹感)评价。
②理化指标:pH值用酸度计测定;耐热/耐寒性通过恒温恒湿箱测试;重金属按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方法检测。
③微生物检验:菌落总数、致病菌等按《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》执行。
四、检验规则
①出厂检验:每批产品需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,合格后方可出厂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、pH、耐热、微生物(部分关键项)。
②型式检验:每年至少一次,或在原料/工艺变更、长期停产复产时进行,需全项检验(含耐寒、重金属等)。
③判定规则: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;若有不合格项,可加倍抽样复检,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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