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29990-2013《润肤油》是中国推荐性国家标准,规定了润肤油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该标准适用于以油类为主要原料,添加适量保湿剂、乳化剂等其他成分,具有滋润、保护皮肤功能的润肤油产品。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:
一、术语和定义
润肤油:以油类(如矿物油、动植物油、合成油脂等)为主要基质,添加保湿剂、乳化剂、抗氧化剂等成分,经混合、均质等工艺制成的液态或半固态产品,用于滋润、保护皮肤。
二、分类
标准未强制规定具体分类方式,企业可根据产品特性(如形态、功能、适用人群)自行划分。常见分类维度包括:
形态:液体(流动性强)、乳状(半流动,类似乳液);
功能:基础滋润型、强化保湿型、特殊护理型(如婴儿专用);
适用人群:成人用、儿童用等。
三、核心技术要求
1. 感官指标
色泽:均匀一致,无变色(如无泛黄、发黑);
香气:符合规定香型,无异味;
质地:液态产品澄清透明(或均匀半透明),乳状产品细腻无颗粒;
杂质: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。
2. 理化指标
pH值:应在4.5~8.5之间(成人用),儿童用产品需更温和(部分企业标准可能更严格);
耐热稳定性:45℃±1℃恒温24h,恢复室温后无分层、沉淀;
耐寒稳定性:-5℃±1℃恒温24h,恢复室温后无结晶、分层;
离心稳定性:(3000r/min,30min)无分层现象;
有效物含量:油类等主要功效成分需≥标称值(具体因产品设计而异)。
3. 卫生指标
需符合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要求:
微生物:菌落总数≤1000CFU/g(儿童产品≤500CFU/g);霉菌和酵母菌≤100CFU/g;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铜绿假单胞菌;
重金属:铅,砷,汞,镉。
四、试验方法
感官:目测(色泽、杂质)、鼻嗅(香气)、手触(质地);
pH值:取样品稀释后用pH计测定;
稳定性:通过耐热/耐寒试验、离心试验观察分层情况;
微生物:按《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》(GB/T 15979)检测;
重金属:按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规定的原子吸收法等测定。
五、检验规则
出厂检验:每批产品需检验感官、pH、耐热、耐寒、微生物(部分企业增加有效物含量);
型式检验:每年至少一次,或在原料/工艺变更、停产超3个月后复产时进行,需全项检验;
判定规则: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,若有不合格项可加倍抽样复检,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。
总结
GB/T 29990-2013为润肤油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了技术依据,重点关注产品的安全性(卫生指标)、稳定性(物理性能)和使用体验(感官)。企业需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,消费者选购时可参考标签信息,关注适用人群、保质期及卫生指标合规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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